人类性行为的定义

发表于 2013-12-26 19:59 发布者:兔兔体验网 评论:0 浏览:1274
兔兔体验网温馨提示:由于人类的社会性,人际关系就变得十分重要;由于性是人类的最基本的生理需要之一。
人类性行为的定义
   由于人类的社会性,人际关系就变得十分重要;由于性是人类的最基本的生理需要之一,所以性关系、性行为也就变得至关重要。
   当人类祖先早就认识到性在各族繁衍中起着多么举足轻重的作用后,更是把性行为奉若神明,给它赋予了无比荣耀的色彩。过去的生物学家往往把性行为定义为:任何增加配子(精子和卵子)结合可能性的行为称为性行为。这个定义强调了性的生育功能。又如有些百科全书把性行为定义为“动物种内的异性个体之间互相展示的吸引、抚爱和终至交配的行为。广义的性行为还包括同性个体之间的摸拟交配和摆弄自身的生殖器官的满足性欲的行为”。其条目中还指出:“有效的性行为必然要有异性个体的配合才能完成”。其定义比较是很注重性与生育功能之间的联系的。现代社会的迅速进步无疑不断冲击着过去这些性观念,特别是面临人口爆炸的严峻局面和人们普遍追求高质量的小家庭生活的渴求,使人们对性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不再把性看作是生育的手段,而是把性视为享乐和愉悦的源泉。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医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已使我们能将性与生育分割开来,避孕技术的迅速进步使人们成功地作到这一点。从另一方面来说,生殖本身也可能不具有任何性的含义,比如采用供精者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采用丈夫的精子进行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即“试管婴儿”)或配子输卵管内移植术都成功地解决了不育夫妇的生育问题,而在这些过程中,妇女都没有参与任何意义上的性行为。
    实际上,即使倒退150年,那时每对夫妇平均要生10个子女,按最保守的估计,他们将享有30年的性生活且每周仅性交一次,那么他们一生中至少性交1 500次,与生育有关的还不到1%。现在生育次数大大减少,而性生活次数却相对会增加一些,所以性与生育的关系的确是越来越小了。
    金西曾将性行为定义为以达到性高潮为目标的行为,这包括性交在内,也包括作用于自己或对方身体的其他行为方式。金西的研究以性高潮为中心和标准,实际上他把性高潮视为惟一客观正确的标准,以它来区别具体性活动是否属于性释放,甚至相对忽略了传统心理学所注重的那些心理和情绪。金西的定义具有一定的价值,因为它并不意味着性行为必定与生育有关,但它也并非十全十美,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妻子与丈夫发生性交而她并未获得性高潮及达到性紧张的充分释放时,那对她来说还算不算是性行为呢?
    性行为的定义若从单纯的行为方式上来界定也似乎不妥,例如,如果定义为通过生殖器的,那么还有通过语言的、手的、口的或工具的其他性活动方式,它们也能带来性高潮;如果定义为性交,那么还有大量并不以性交为最终目的的拥抱、接吻、爱抚等性活动方式;如果定义为男女之间的,那么还有同性之间的;如果定义为两个个体之间的,那么还有一个个体的自我刺激如手淫或性幼想;甚至连“人与人之间的”说法都不严格或不全面,因为还有少量的人与动物之间的性行为。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把性行为划分为“个人的”与“社会的”两大类,凡一个人独自进行的性行为多属于“个人的性行为”;凡是涉及到另一个人,不以自己为性对象的,称为“社会的性行为”。但从心理学观点分析,如果个人在手淫时伴有与他人进行性交活动的性幼想时,这究竟算“个人的”还是“社会的”性行为呢?
    为了避免上述各类问题,有人把性行为定义为:能产生性唤起并增加性高潮机会的行为,或者说凡能带来性满足的行为都是性行为,这样更为广义的、更为笼统的限定恐怕更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上海金德初提出性行为应该定义为:“凡是受性吸引力驱使的行为”。他进一不把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目的性行为,过程性行为,边缘性行为。他把性交称为“目的性行为”,认为这是符合物种世代传递的“含目的性”本能行为,性交在人类性行为中的地位很高,算作有目的性的性行为,简称“目的性行为”。完成这一行为后好象达到“目的”了,具有一定的终端性质,可以告一段落了,尤其是男子,随后便进入不应期。他把为了顺利圆满地达到“目的性行为”,而采取的一系列能使配偶双方逐步达到性唤起和性兴奋的同步的辅助性性活动称之为“过程性行为”,它实际上指事前爱抚或日前戏,事后爱抚或日后戏等为目的性行为服务的活动,也是一种求爱的过程。他把日常生活中,两性交往或夫妇相处时,受性吸引的驱使而出现的大量的行为与活动都列入“边缘性行为”的范畴,因为它们
或多或少地具有性行为的性质,比如社交中广泛存在的“异性效应”,跳交谊舞等,它位是
比较模糊的、有时是模棱两可的,这一概念拓宽了对人类千姿百态的性行为的认知。没有日
常大量的边缘性行为作辅垫,成不了恩爱夫妻,没有过程性行为性生活不可能协调。边缘性
行为一旦具有明确的目的就会履行边缘性行为→过程性行为→目的性行为的全过程。总之,
他认为凡有性爱意味的举动都应该算作是性行为。
    潘绥铭在他翻译的《金西报告,人类男性性行为》一书序言中指出,在性学术语中,性交、性行为、性活动这三个词有着严格的区别与界定,不仅不同于人们的日常用语,往往也不同于司法用语。他根据自己的研究提出如下定义:
     性交,双方外生殖器直接插入交合,以及一方外生殖器插入另一方体腔开口处的行为。
    性行为,包括性交在内,也包括作用于自己或对方身体,以达到性高潮为目标的行为。  性活动——包括性行为,也包括非直接肉体接触,但仍以获得性高潮或性感受为目标的行为。
    金西报告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按这种标准划分的。
    看来,对性行为的定义是一种很困难的事,不过,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读者已能得出一个明确的印象,没有必要再作过多的咬文嚼字的推敲,有了这样的初步认识,在进行下面更深入探讨时就有了共同的语言和理解。下面将从不同学派的观点对性行为进行评估和理论剖析。可以预见得到,对于性交等种种性行为不同的学派会具有截然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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